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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余市多措并举推进劳动用工实名制管理常态化

来源:新余人社 时间:2022-07-25 作者:小编 浏览量:

近年来,新余市在工程建设领域全面推行农民工工资实名制监管信息化工作,切实维护广大农民工的合法权益。2021年,新余市代表江西省接受全国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考核,得到了国务院考核组的肯定。今年,我市建筑工人管理服务信息平台上线项目有105个,市劳动保障部门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积极推进农民工工资实名制监管,创新农民工工资发放机制,采取了一系列有效的措施,主动作为,优化服务,积极依托建筑工人管理服务信息平台和线下实地核查,推进劳动用工实名制管理常态化。

建立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总承包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存储工资保证金或者提供金融机构保函,专项用于支付为所承包工程提供劳动的农民工被拖欠的工资。施工总承包单位、分包单位实行劳动用工实名制管理,项目建设单位依法提供工程款支付担保,确保农民工工资不拖欠。

设立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施工总承包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开设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专项用于支付该工程建设项目农民工工资。项目建设单位按照合同约定及时拨付工程款,当期工程款不低于20%的比例作为人工费,将人工费用及时足额拨付至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确保农民工工资按时足额发放。

三是签订专用账户资金监管协议。我市工程建设领域发包方、承包方、经办银行三方必须签订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资金监管协议,农民工工资与工程款实行分账管理。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统一由施工总承包单位代发农民工工资,经办银行做好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的日常管理工作,实行一人一卡、本人持卡、工资进卡,并优先使用社保卡发放农民工工资。

实行施工现场维权信息公示制度。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总承包单位按标准在施工现场醒目位置设立维权信息告示牌,公示内容包括《致农民工兄弟的公开信》、建设项目民工实名制组织机构、工资支付流程图、投诉维权电话、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工资支付日期等基本信息,农民工工资发放表每月公示一次。

开展劳动用工实名制监督检查。我市在建工程项目实行劳动用工规范化管理,建立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台账资料,设立门禁系统,农民工进入项目施工现场进行智能化考勤,全部实行劳动用工实名登记,制发农民工上岗证,让农民工持证上岗。工资审核表由农民工本人签字按手印确认,工资由银行代发并公示,对照国务院《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相关要求,发现问题及时处置到位,切实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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